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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开委办〔2022〕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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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索 引 号:014112118/2022-00069主题:其他

体裁:通知

组配:政府办公室文件

单位: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文件编号:常开委办〔2022〕83 号产生日期:2022-06-30发布机构: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发布日期:2022-07-02内容概述: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文件常开委办〔2022〕83 号─────────────────────────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2022 年 6 月 30 日(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加快推动我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入落实“532”发展战略,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消费、绿色交通、绿色技术和绿色能源,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聚力推进重大项目攻坚突破、高铁新城建设和长江大保护等“三大工程”,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建设“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能源结构更加低碳清洁,基础设施绿色化程度达到新水平。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单位地区生产

总值能耗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至 1.05 吨/万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82%以上,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100%,城镇污水处理达标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新建公共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均达到 100%。长江大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生产环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加快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针对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强化低碳改造力度,加快实施节能降碳举措,持续推动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转型,积极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艺等改造,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到 2025 年新增市级以上智能(车间)工厂、绿色工厂等 60 家以上。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加大清洁生产改造力度,依法在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健全“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和应用,促进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快产业循环发展,深化精深加工再制造产业,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及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为重点,消除制度瓶颈,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大力培育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增强绿色经济新动能。前瞻布局空天信息、民用航空、氢能、固态电池等未来绿色产业,探索发展零碳负碳技术产业,到

2025 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达到 65%以上,数字经济发展实现规模倍增。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推动生态服务由单一设备、单一项目改造向系统优化拓展,提供第三方合同能源管理、“环保管家”服务等服务。促进节能节水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实施一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深入推进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试点。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推动建立“政府+第三方治理+排污企业”的合作方式,不断完善“补贴机制+变废为宝”

价费机制,明确环境服务合同责任划分,构建公众参与、推动第三方治理信息公开,探索形成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

2.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生态模式,积极构建绿色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燃料化、肥料化、菌料化等多元秸秆利用方式。到 2025 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在 95%以上。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体系,实施畜禽养殖场“一场一策”标准化治理,有效控制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排放量。到 2025 年,全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 100%,全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 95%以上。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全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重点区域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推进农业节水,开展实施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试点,推广水肥一体化、浅水勤灌

等灌溉模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等,消除农业环境安全隐患。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依法有序实施禁养区水产养殖退出工作。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争创全国农业产业强镇、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促进农业向生态、生活功能拓展。

3.推动服务业绿色提升。培育一批绿色商贸流通主体,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实现物流供应链的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发展闲置物品交易,鼓励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合理有序发展,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为牵引,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现有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促进会展业绿色发展,严格执行会展业绿色发展标准规范,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严格执行装修装饰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 原辅材料替代,有序推进涉 VOCs 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推广实施和执行。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和企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建立覆盖采购、生产、物流、销售、回收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支持企业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创建一批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积极争列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

4.深入资源综合利用改造。按照“一园区一特色”的原则,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智慧化改造,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提升,促进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强规划环评和区

域能评工作,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园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促进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循环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打造智慧能源、新材料等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强化绿色技术供给,不断增加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骨干企业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

(二)推动流通环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发展绿色交通。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加快构建立体融合、集约高效、便捷优质、绿色安全的现代化运输体系,优化货运物流组织,推动运输方式结构变革,深入实施运输及车船结构调整行动。

新增和更新轻型环卫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落实充电设施规划,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100%达到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按不低于10%比例建设交流有序充电设施。

2.打造绿色物流。实施综合港务区建设工程,鼓励铁路、港口、航运等企业加强协作,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集装箱公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 5%以上。推进智慧物流发展,加快传统物流业智慧化改造,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整合末端物流配送资源,构建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末端网点(配送站)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完善统一存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等功能。

3.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融合,建立分类别、广覆盖、易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支持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交易中心,实现建筑垃圾、污泥、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等再生资源规模化循环利用。深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加大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家电、废旧玻璃、废旧金属、废旧橡胶等的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综合利用产业基地,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集约集聚发展。

(三)推动消费环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推动企业利用网络销售绿色产品,促进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强化认证机构信用监管。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等违法行为,有关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鼓励企业参加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促进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宣传倡导文明消费理念,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全链条、多环节节粮减损。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到 2025 年全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行动,有序禁止限制一批塑料制品,到 2025 年,基本建立全区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推进包装绿色转型,加强过度包装治理,

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到 2025 年电商快件基本不再二次包装,邮政快递网点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积极引导绿色出行,进一步提升公交、地铁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比重。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改善自行车、步行出行条件。

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

(四)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统筹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排水管网统筹建设和协调运行,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到 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88%,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 25%。统筹推进城乡固(危、医)废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有关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到 2025 年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处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70%以上。统筹推进建设水土气渣固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开展园区环境信息化项目,提升监测监控能力,逐步实现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监管。开展“绿岛”建设试点,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

2.打造宜居城乡环境。合理确定开发强度,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引导城市留白增绿。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微改造、微更新,加快城市生态修复、空间修补、功能完善,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与发展活力。适度增建城市和郊野公园,加强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大力“增绿添园”,加快建设以城市森林、城市绿道、

口袋公园等为主的绿地生态系统,不断优化完善网格化生态安全屏障。开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聚焦公共机构建筑,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绿色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能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扎实推进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发展。

(五)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1.推动能源供给清洁低碳。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继续实施工业企业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工程,到 2025 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20 万千瓦以上。努力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针对全区主导产业,通过加强落后产能淘汰、调整产品结构、加快绿色化工产品推广应用、加强节能技术改造等,促进产业循环经济发展,探索开展原材料替代,确保煤炭消费总量平稳下降。

2.促进能源消费节约高效。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控,适度弹性控制能耗总量,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衔接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确保全区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严格节能审查制度,坚持新增用能项目能效水平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准入,推动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重点行业企业有序实施改造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科学稳妥推进拟建项目,全面梳理排查在建项目,深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潜力,严格“两高”项目准

入,逐步实施等量减量替代,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到 2025 年底,“两高”项目初步实现绿色转型,为相关高耗能行业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聚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管理体系,依法开展能源审计,大力挖掘节能潜力。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1.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重点布局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项目,加快低碳零碳负碳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开展共性关键技术、跨行业融合性技术、前沿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低碳核心技术。强化绿色科技创新载体培育,加强绿色技术创新载体的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功能布局,提升绿色生态环境、健全绿色发展机制,建设一批绿色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国际先进标准生产,开展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积极参与相关国际、国内标准制定,主动应对国际碳边境调节机制。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

2.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充分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政策,促进重大绿色科技成果市场化应用和规模化推广。

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以及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和基金,引导园区建立绿色技术创新成果

转化平台,促进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大绿色低碳循环项目孵化力度,积极打造绿色低碳循环专业孵化器。积极组织推荐我区绿色技术纳入国家绿色技术推广名录。积极参与全国绿色技术市场建设和交易,拓展完善现有技术市场服务功能,加大绿色技术需求和成果信息征集发布力度。促进绿色技术与经贸合作。扩大高质量、高效益、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增加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优势领域技术装备、服务和产品出口。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各镇、街道根据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着力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见效。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条块联动,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2.贯彻落实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推行国家绿色标准和认证制度,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再制造等绿色认证。做好统计监测,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用水等领域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开展绿色市场交易,落实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督促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的企业按期完成配额履约和清缴,开展碳资产管理和碳金融产品研发。

3.加大政策支持。加大财政对绿色产业发展、节能降碳、生态环境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投入力度。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壮大绿色低碳领域投资基金规模,鼓励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引

导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加快发展绿色保险,有效拓宽绿色项目融资渠道。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节能环保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落实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政策。

4.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的示范表率作用。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讲好常州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故事,积极宣传正面典型,适时曝光负面典型,加快培育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信息公开渠道,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附件: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

1.加快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

2.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

3.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一)工业 4.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

经发局、市场监管局

绿色升级

5.前瞻布局未来绿色产业,探索发展零碳负碳经发局、科技局、

技术产业

6.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

7.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生态环境导向的 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开发模式

8.加快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经发局、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局、

9.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市场监管局

一、推动

10.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生 产 环

11.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节 绿 色 (二)农业 12.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低 碳 循 绿色发展

农业农村局、

13.推进农业节水

14.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

15.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

16.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发局、农业农村局

17.培育一批绿色商贸流通主体商务局

18.规范发展闲置物品交易商务局

19.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

(三)服务 20.促进会展业绿色发展

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业绿色提升 21.严格执行装修装饰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 经发局、市场监管局、料含量限值标准

22.创建一批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积

极争列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

牵头单位

一、推动

生 产 环 (四)资源 23.推动园区改造

节 绿 色 综 合 利 用低 碳 循

24.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五)发展 25.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

经发局、住建局

绿色交通

26.落实充电设施规划

经发局、住建局

二、推动

综合港务区

27.实施综合港务区建设工程流 通 环 (六)打造

管理办公室

节 绿 色 绿色物流

28.推进智慧物流发展

低 碳 循

(七)加强 29.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融合

商务局

再 生 资 源

经发局、商务局、

回收利用

30.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31.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引导国有企事业经发局、财政局

单位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八)促进 32.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强化 经发局、市场监管局绿 色 产 品 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消费

33.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

34.鼓励企业参加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促进全

三、推动

社会绿色电力消费

消 费 环

经发局、教育局、

节 绿 色

35.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住建局、商务局

低 碳 循

36.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住建局

(九)倡导 37.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行动

绿色低碳生

经发局、商务局、

活方式

38.推进包装绿色转型

市场监管局、

39.引导绿色出行

住建局

40.创建节约型机关

党政办

四、推动

41.统筹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十)推进

城 乡 建 城 乡 环 境

设 绿 色

42.推进城乡固(危、医)废处理设施建设基 础 设 施

低 碳 循 建设升级

43.推进建设水土气渣固环境监测监管体系

44.开展“绿岛”建设试点

牵头单位

45.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推动

住建局、

46.开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城 乡 建 (十一)打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设 绿 色 造 宜 居 城 47.发展绿色建筑住建局

低 碳 循 乡环境

48.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农村局、卫健局、

(十二)推 49.发展可再生能源

动 能 源 供

给清洁低碳 50.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五、推动

51.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控,适度弹性能 源 体

控制能耗总量

系 绿 色 (十三)促

低碳转型 进 能 源 消 52.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费节约高效 53.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经发局、住建局

领域节能

(十四)加 54.布局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项目

科技局

大 绿 色 低 55.强化绿色科技创新载体培育经发局、科技局

六、构建 碳技术研发 56.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经发局、科技局

市 场 导

57.充分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向 的 绿 (十五)加 用等政策,促进重大绿色科技成果市场化应用

色 技 术 快 成 果 转 和规模化推广创新体系 化 和 推 广 58.组织推荐我区绿色技术纳入国家绿色技术

推广名录

59.促进绿色技术与经贸合作经发局、商务局

Document Outline 1.加快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 经发局 2.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 经发局 3.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经发局、生态环境局 4.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 经发局、市场监管局 5.前瞻布局未来绿色产业,探索发展零碳负碳技术产业 经发局、科技局、 生态环境局 6.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 经发局、生态环境局 7.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 经发局、生态环境局 8.加快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经发局、农业农村局 9.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管局 10.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农业农村局 11.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农业农村局 12.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农业农村局 13.推进农业节水 农业农村局、 生态环境局 14.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 农业农村局 15.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 农业农村局 16.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经发局、农业农村局 17.培育一批绿色商贸流通主体 商务局 18.规范发展闲置物品交易 商务局 19.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 经发局 20.促进会展业绿色发展 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21.严格执行装修装饰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含量限值标准 经发局、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局 22.创建一批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积极争列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 经发局 23.推动园区改造 经发局、生态环境局 24.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经发局 25.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 经发局、住建局 26.落实充电设施规划 经发局、住建局 27.实施综合港务区建设工程 综合港务区 管理办公室 28.推进智慧物流发展 经发局 29.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融合 经发局、住建局、 商务局 30.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经发局、商务局、 生态环境局 31.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 经发局、财政局 32.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强化认证机构信用监管 经发局、市场监管局 33.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局 34.鼓励企业参加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促进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 经发局 35.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经发局、教育局、 住建局、商务局 36.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住建局 37.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行动 经发局、生态环境局 38.推进包装绿色转型 经发局、商务局、 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局 39.引导绿色出行 住建局 40.创建节约型机关 党政办 41.统筹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经发局、住建局、 生态环境局 42.推进城乡固(危、医)废处理设施建设 经发局、住建局、 生态环境局 43.推进建设水土气渣固环境监测监管体系 生态环境局 44.开展“绿岛”建设试点 生态环境局 45.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46.开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 住建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47.发展绿色建筑 住建局 48.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经发局、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 49.发展可再生能源 经发局 50.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经发局 51.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控,适度弹性控制能耗总量 经发局 52.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经发局、生态环境局 53.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 经发局、住建局 54.布局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项目 科技局 55.强化绿色科技创新载体培育 经发局、科技局 56.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经发局、科技局 57.充分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等政策,促进重大绿色科技成果市场化应用和规模化推广 经发局 58.组织推荐我区绿色技术纳入国家绿色技术推广名录 经发局 59.促进绿色技术与经贸合作 经发局、商务局